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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January 14, 2007

貧 者 永 貧 , 富 者 永 富 ??


有 社 會 契 約 , 就 不 怕 貧 富 懸 殊

無 論 在 大 陸 還 是 香 港 , 解 決 「 貧 富 懸 殊 」 成 為 政 府 面 臨 的 壓 力 問 題 。

自 從 人 類 有 史 以 來 , 貧 富 懸 殊 都 從 來 沒 有 消 失 過 , 羅 馬 帝 國 有 輝 煌 的 文 明 , 卻 有 貴 族 元 老 和 奴 隸 的 懸 殊 ; 英 國 維 多 利 亞 時 代 也 文 顯 武 赫 , 曼 徹 斯 特 和 倫 敦 都 還 有 孤 兒 院 和 貧 民 窟 。 貧 富 懸 殊 從 來 都 不 可 能 真 正 解 決 , 除 非 遵 循 馬 克 思 和 列 寧 的 條 , 用 暴 力 建 立 共 產 主 義 天 堂 。 人 類 二 十 世 紀 實 驗 了 這 一 課 , 結 果 血 流 成 河 。

貧 富 懸 殊 是 正 常 的 , 關 鍵 是 貧 富 之 間 , 有 沒 有 一 道 不 成 文 的 社 會 契 約 , 在 貧 富 懸 殊 之 間 維 繫 長 遠 的 公 正 。 貧 富 懸 殊 也 可 以 實 現 公 正 , 如 英 國 是 一 個 等 級 社 會 , 太 平 盛 世 時 , 貴 族 佔 有 莊 園 的 土 地 , 狩 獵 、 喝 下 午 茶 , 生 活 悠 閒 , 惟 獨 戰 爭 時 , 貴 族 卻 必 須 身 先 士 卒 , 第 一 批 投 身 戰 場 。 在 牛 津 大 學 的 基 督 學 院 , 門 堂 的 牆 壁 上 刻 滿 兩 次 世 界 大 戰 中 加 入 空 軍 和 陸 軍 而 殉 國 的 校 友 , 他 們 絕 大 多 數 是 爵 侯 子 弟 , 富 有 學 養 和 膽 識 , 身 為 精 英 , 保 護 國 家 , 責 任 為 先 , 這 就 是 在 等 級 社 會 的 不 公 平 之 中 維 繫 長 遠 的 公 正 。

在 和 平 時 期 , 工 人 和 中 產 階 級 都 要 繳 稅 維 繫 貴 族 王 室 的 特 權 , 但 同 時 又 建 立 了 一 個 成 熟 的 社 會 福 利 制 度 。 馬 克 思 預 測 英 國 會 成 為 第 一 個 爆 發 無 產 階 級 革 命 的 國 家 , 馬 克 思 的 預 言 落 空 , 除 了 沒 有 想 到 工 業 革 命 會 衍 生 一 個 技 術 知 識 中 產 階 級 的 腦 力 勞 動 者 , 馬 克 思 對 英 國 社 會 制 度 認 識 不 深 , 不 知 道 英 國 在 太 平 時 , 貴 族 優 先 享 受 特 權 , 亂 世 時 , 貴 族 也 優 先 抵 受 痛 苦 , 在 懸 殊 的 等 級 之 間 , 有 公 正 的 遊 戲 規 則

如 何 在 一 個 貧 富 懸 殊 的 社 會 維 持 「 和 諧 」 , 英 國 的 官 治 經 驗 豐 富 , 無 非 是 實 踐 「 在 不 公 平 之 中 維 繫 公 正 」 這 一 條 看 似 矛 盾 、 其 實 大 有 道 理 的 「 悖 論 」 ( Paradox ) 。 殖 民 地 時 代 貧 富 懸 殊 , 但 中 小 企 業 和 山 寨 廠 生 機 蓬 勃 , 只 要 肯 自 食 其 力 , 香 港 人 可 以 從 木 屋 搬 進 屋 , 從 屋 搬 到 私 人 樓 宇 , 漸 漸 住 進 半 山 豪 宅 。 英 國 的 等 級 森 嚴 , 一 個 利 物 浦 的 倒 垃 圾 工 人 不 可 能 會 搬 進 倫 敦 白 金 漢 宮 附 近 的 豪 宅 區 , 英 國 社 會 缺 乏 向 上 爬 的 社 會 動 力 ( Upward Social Mobility ) , 但 貴 族 比 平 民 負 擔 了 更 多 的 國 家 責 任 ; 香 港 一 有 戰 亂 暴 動 , 有 錢 人 卻 可 以 搶 先 移 民 而 棄 船 , 有 錢 人 不 必 負 擔 多 於 平 民 的 社 會 責 任 風 險 。 但 香 港 的 窮 人 , 在 殖 民 地 時 代 , 卻 擁 有 向 上 爬 的 社 會 動 力 。 英 國 和 殖 民 地 香 港 , 在 貧 富 之 間 , 經 營 的 是 兩 種 不 同 的 社 會 契 約 , 英 國 沒 有 革 命 , 香 港 在 殖 民 地 時 代 也 沒 有 示 威 遊 行 , 因 為 只 要 有 社 會 契 約 , 再 貧 富 懸 殊 的 社 會 也 有 穩 定 的 。



大 陸 和 香 港 , 兩 地 都 出 現 貧 富 懸 殊 的 問 題 , 兩 地 政 府 都 在 擔 心 社 會 沒 有 「 和 諧 」 , 理 由 正 是 中 港 都 缺 乏 了 任 何 形 式 的 社 會 契 約 ==>

* 中 國 大 陸 改 革 開 放 , 國 企 私 有 化 , 但 財 富 的 分 配 權 和 政 權 一 樣 , 牢 牢 在 黨 官 之 手 , 黨 官 可 以 把 國 企 以 低 價 賣 給 裙 帶 的 私 親 , 擁 有 裙 帶 關 係 的 人 還 掌 壟 貸 款 的 銀 行 , 缺 乏 三 權 分 立 的 監 督 和 新 聞 言 論 自 由 , 黨 官 及 其 近 親 即 可 迅 速 壟 斷 財 富 。

* 香 港 雖 然 也 實 行 「 資 本 主 義 制 度 」 , 但 經 濟 以 地 產 主 導 , 實 業 工 種 北 移 , 中 小 企 的 經 營 又 面 臨 昂 貴 租 金 的 威 脅 , 「 貧 者 愈 貧 , 富 者 愈 富 」 不 是 問 題 , 「 貧 者 永 貧 , 富 者 永 富 」 才 是 社 會 不 安 的 危 機 。

業 主 可 以 濫 加 租 , 任 意 剝 奪 中 小 企 在 消 費 經 濟 之 中 得 來 不 易 的 微 利 , 住 在 衞 星 市 鎮 如 屯 門 、 天 水 圍 的 下 層 市 民 , 到 港 九 市 區 上 班 , 要 繳 付 昂 貴 的 地 鐵 和 輕 鐵 交 通 費 , 商 人 只 要 與 政 府 高 層 打 通 關 係 , 為 高 官 退 休 後 安 排 高 職 後 路 , 即 可 偏 袒 商 界 利 益 。 在 這 種 局 勢 之 下 , 本 來 唯 一 的 社 會 契 約 , 就 是 議 會 式 民 主 , 但 普 選 之 路 堵 塞 愈 久 , 怨 氣 積 壓 , 貧 富 階 級 的 衝 突 愈 尖 銳 , 不 要 普 選 , 可 以 , 但 有 沒 有 另 一 種 維 繫 公 正 的 社 會 契 約 呢 ? 特 區 政 府 不 能 重 建 社 會 契 約 , 只 能 繼 續 以 「 民 意 調 查 」 的 指 數 為 施 政 的 標 準 , 沒 有 民 主 , 反 造 就 民 粹 乖 張 , 行 政 權 威 更 陷 於 被 動 。

中 國 百 年 現 代 化 之 失 敗 , 因 為 只 以 為 現 代 化 就 是 物 質 工 具 的 現 代 化 , 從 來 沒 有 明 白 社 會 契 約 才 是 現 代 化 的 精 神 所 在 。 環 顧 國 際 的 發 達 國 家 , 從 美 國 、 北 歐 到 日 本 , 都 有 不 同 形 式 的 社 會 契 約 在 維 繫 公 正 , 不 是 亨 利 王 子 要 優 先 服 兵 役 , 就 是 富 人 要 課 以 重 稅 ; 不 是 國 會 和 總 統 由 普 選 產 生 , 就 是 草 根 低 下 層 可 以 創 下 無 數 拼 搏 向 上 爬 成 功 的 仙 履 奇 緣 式 的 神 話 。 一 個 缺 乏 社 會 契 約 的 國 家 或 城 市 , 不 論 經 濟 增 長 是 百 分 之 八 還 是 百 分 之 九 , 都 必 然 是 一 個 壓 力 四 迸 的 洪 爐 , 和 諧 和 穩 定 , 一 切 只 屬 夢 想 。




陶傑

1 Comments:

  • 『..就 是 草 根 低 下 層 可 以 創 下 無 數 拼 搏 向 上 爬 成 功 的 仙 履 奇 緣 式 的 神 話 。』

    香港及中國的向上爬神話隨時比英美多,以此計的話,中國及香港不乏社會契約,只是陶傑慣性崇洋視而不見。

    By Anonymous Anonymous, at 18 January, 2007 04:39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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